海口市居民个人购买第三套住房的税收有哪些
问:海口市居民个人购买第三套住房的税收有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另根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契税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琼地税发[2001]77号)第二条规定:“关于税率的问题 我省契税税率为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的除外。” 另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第一条规定:“(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因此,个人购买住房需要缴纳契税,购买第三套住房应按3%的税率计算缴纳契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