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的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是否减半征收
咨询员:您好,155号咨询员为您服务,请说。
纳税人:你好,我想问一下,现在小规模的申报附加税,就是超过30万以上的附加税也是减半征收吗?
咨询员:您是说超过免税的标准的情况下是否减半征收对吗?
纳税人:对对。
咨询员:目前根据文件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纳税人:那就是说现在也没有30万元以上以下的说法了对吧?你是说30万以下就免税,30万以上就减半征收,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咨询员:对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如果是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是可以享受免征的。除此情形以外,如果您需要缴纳三项附加的情形,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可以享受减按50%征收。刚才这个减按50%征收是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
纳税人:我知道,你只要缴三项附加税就可以减半征收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咨询员:对,如果需要缴纳的情况下是可以减按50%征收,但是免征是不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的。
纳税人:是的是的。谢谢你!
咨询员:不客气!感谢您的来电,稍后对本次服务进行评价,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