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5万美元以上外汇资金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咨询员:您好,150号咨询员为您服务,请说。
纳税人:我们银行说我们外汇付款的时候可能需要做备案,然后想问一下这边文件需要怎么弄。
咨询员: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规定,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下列外汇资金,除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均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境内机构和个人在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加盖公章的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外文文本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并填报《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一式两份)。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备案人须在每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手续,但只需在首次付汇备案时提交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
纳税人:就是比如说第一次我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和税务备案表,但是第二次我这个合同付汇的时候,我只要提供税务的备案表就可以了,不需要重复提供那个合同啦。
咨询员:对。是的。
纳税人:哦,懂了。
咨询员:好的,还有其他问题吗?
纳税人:没有啦,谢谢
咨询员:不客气,感谢来电,挂机前服务评价,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