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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胜任工作”为由,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还要支付补

作者:会计学习网; 来源:www.cnacc.cn 时间:2020-12-27 11:24

以“不胜任工作”为由,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还要支付补偿吗

问:以“不胜任工作”为由,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还要支付补偿吗?

答:公司虽然额外支付了一个月的工资,我们俗称“代通知金”,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前述情形),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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