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会抽奖个人所得税常见问题解答
公司年会上员工抽奖的奖品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二条第2项规定︰“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新个人所得税法取消了“其他所得”项目,可参照“偶然所得”项目纳税。
年会抽出旅游大奖,应当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
《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年会上发放的功勋员工奖、优秀员工奖、销售精英奖等现金奖励,或者现场抽中的现金红包,作为工资薪金在税前扣除。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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