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三项社保(养老、失业、工伤)减免政策是否延期
问:2021三项社保(养老、失业、工伤)减免政策是否延期?
答:根据现有政策,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执行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底;(除湖北省外)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执行期限截止到2020年6月底;湖北省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执行期限截止到2020年6月底。
目前还未有新政策发布该优惠是否会继续延期,具体情况请随时关注官方的网站或公众号。
提示: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的相关政策可参考:
(1)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自2019年5月1日起,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
(2)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具体方案由各省份研究确定。其中,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的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可截至2020年4月底测算。
(3)考虑到疫情风险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压力可能较大,规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4月底到期后,将再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