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工商年报截止时间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提示:目前了解到,吉林辽源市,浙江衢州市,湖南岳阳市,深圳、广东珠海,是滚动试点申报工商年报。
【深圳地区】2019年7月1日起,深圳市商事主体(非海关管理企业)应自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上一自然年度的年度报告,不再执行固定6月30日前报送年度报告的规定。
提示:(1)商事主体指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2)海关管理企业不实行滚动年报,其年报时间仍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年报方式和内容不变,可以登录年报系统后查看是否属于海关管理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