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月饼进项税能否抵扣
问:企业购买月饼作为中秋节福利发放给员工进项税能否抵扣?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因此,企业用外购月饼发放给职工,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在增值税方面,也不能抵扣进项税,应该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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