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放月饼是否需要视同销售交企业所得税
问:企业发放月饼是否需要视同销售交企业所得税?
答:企业不管是用自产的月饼发放给职工,还是用外购的月饼发放给职工,在企业所得税方面都应该按视同销售处理。企业发生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同时,发放的月饼计入职工福利费,在不超过本年度工资薪金的14%内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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